上世纪90年代初,为促进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在全国开展了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2003年以后,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为规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人才的评价工作,促进国家信息化的发展,总结了以往开展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的经验,重新修订了有关规定,陆续颁发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使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为一项重要的信息化培训认证项目,深受信息化人才的关注。 为了能给用人单位使用人才提供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依据,同时促使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保持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信息产业部有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要求对2004年1月1日以后取得证书的人员实行定期登记制度,并在全国各地建立了相应的注册登记管理机构。根据文件规定,本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登记主管部门是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登记实施机构是“上海市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今日,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已委托上海市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于2006年6月30日起正式受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登记注册工作。凡2004年1月1日以后获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职业行为良好,身体健康,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持证者都将进行证书登记注册。 申请证书登记注册的人员可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hanghaiit.gov.cn/或上海市信息化培训协会网站http://www.itta.org.cn/上了解相关情况。也可致电36337995咨询。上海市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地址在闸北区虬江路1000号聚源大厦804室。 |